1.坚持按照党章和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规定处理问题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主要是处理涉及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、控告和申诉,政策性很强,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法律法规处理信访问题,同时要积极地宣传、贯彻,并加以引导。
2.坚持实事求是,以事实为依据,重调查研究,重证据。处理检举、控告、申诉案件,必须做到 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定性准确,处理恰当,手续完备。
3、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。对检举、控告、申诉中的重要问题的处理,要由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 党组织、行政机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。日常工作中一般事项由承办人员按规定处理。
4.维护当事人特别是检举、控告人和被检举、控告人及申诉人的民主权利。
5.分级负责、分工归口处理检举、控告和申诉。分级负责是指对于检举、控告、申诉的问题, 应当根据职务和管理权限,分级处理,层层负责。归口办理是指按照写信上访人所属系统和所反映问题的业务归属,分别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。
6.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。要把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同对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工作 结合起来。对上访有理的要给予鼓励支持;对无理的要帮助其提高认识,改变态度。
